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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手续 变更通讯地址/电话(申请时限:保单任意时刻):
如您的通讯地址及电话发生变化,应尽快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将最后一次记录作为日后与您通信的依据。您可以通过《保单服务申请书》、保险合同内附有的地址变更联等方式进行变更。
变更被保险人资料(申请时限:保单有效期内):
您须填写《保单服务申请书》以更正您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职业、身高体重及健康记录等,在第一部分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署,提交原保单和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变更受益人(申请时限:保单有效期内):
您须填写《保单服务申请书》,在第一部分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署,并提交原保单以更改您原先指定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变更被保险人/投保人签名(申请时限:保单任意时刻):
您需要填写《保单服务申请书》,在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署,提供原保单,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变更交费方式(申请时限:原缴费方式到期日前一个月):
您可以在月缴、半年缴及年缴三种交费方式中作出变更,您只需填写《保单服务申请书》,在第一部分由投保人签署,提交原保单并交付相应的续期保费。如选择月缴,须自动转账授权书及2个月的保险费(投资连结产品需3个月的保险费)。
降低保额(申请时限:保费到期日):
您可以以保单生效后要求降低保额,您须填写《保单服务申请书》,在第一部分由投保人签署,并提交原保单。
增加附加险(申请时限:保单周年日至宽限期满):
您可以填写《保单服务申请书》,在第一部分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署,同时填写第二部分,提交原保单,如需体检,体检费由客户支付。
取消附加险(申请时限:保费到期日):
您可以填写《保单服务申请书》,在第一部分由投保人签署,并提供原保单以完成变更。
申请/变更银行账号(申请时限:保费到期日前一月或更早):
您可选择通过银行自动转账交付续期保费,无论您是首次选择转账服务或是变您原来采用的银行账号,均需填《银行自动转账授权书》。
补发保单(申请时限:保单有效期内):
如您遗失原有保单或保单受到损坏,您可填写《保单服务申请书》第一部分,由投保人签署,申请补发保单,并交付所需费用10元。
定期寿险转换(申请时限:按合同规定):
须填写《保险服务申请书》第一部分,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署,并提交原保单,以完成变更。
保单复效(申请时限:保单失效二年内):
您须填写《保险服务申请书》的第一、二部分,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署,提交原保单,并支付合约中止期间的应交保费及利息,如需要体检,体检费由客户支付。
保单借款(申请时限:保单有效期内):
您可在不影响保单的有效性情况下按您保单中现金价值额净额的70%向本公司借款,您须填写《保险服务申请书》第一部分,并由投保人签署。
保单退保(申请时限:保单任意期内):
您可填写并签署《保险合同终止申请书》要求退保,提交原保单,本公司将按合同规定,计算退保价值退还给您。
保单犹豫期撤保(申请时限:签收保单后十天内):
您可填写并签署《保险合同终止申请书》要求犹豫期撤保,提交原保单,本公司将按合同规定计算撤保价值退还给您。
账户价值提取(申请时限:保单任意时刻):
您可以填写《保单服务申请书》第一部分,由投保人签署,请注明需提取的投资单位书,最低提取金额人民币500元,账户剩余大于人民币1000元(以当日预估价计算)
投资连结帐户转换(申请时限:保单任意时刻):
您可以填写《保单服务申请书》第一部分,由投保人签署。
保险费假期(申请时限:保费到期日前一月申请假期开始,假期中可随时申请假期终止):
您可以填写《保单服务申请书》第一部分,由投保人签署,请注意个人账户余额需大于一期保费(月缴需大于三个月保费)且同时满足大于人民币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