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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单位价格公告[2008.10.9]
单位帐户 买入价 卖出价
金盛卓越帐户 2.4599 2.4116
金盛稳健帐户 1.7886 1.7535
金盛安心帐户 1.0799 1.0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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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询价资料:
1. 询价表:按询价表要求填写,注意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一些特殊问题或风险的说明。
2. 历吏赔付情况或历史数据:如果某业务是转保或本身可提供历史数据,需要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数据,一般是三年的历史数据。这些数据包括:死亡、残疾人数(含比率),受伤、住院、门诊人数(含比率),发生的原因等等。
3. 工资单:当保额的计算和基本月薪相关,需由业务员提供,客户可通过密封邮件或加密的方式提供电子文档(通过E-mail或密封邮件把密码给核保员)。
4. 建筑工程合同复印件等:当建筑工人投保我司意外险时,需要提供有关于建筑项目、工程造价、工程面积、施工人数、建筑资质等级等资料。
5. 特殊问题的证明:因特殊情况而需要进行说明,因此需要提供有效的资料,需要有证明该特殊情况的单位或其他机构的该有公章的证明。一般不接受个人提供的证明,此类资料的具体标准可和当地核保员联系。
6. 其他资料(详见各险种):如有,按核保员提出的要求,填写时请按公司规则填写。

1.2 投保资料(投保人提供):
1. 投保单:按公司填写规则填写。
2. 清 单:按公司填写规则填写。
3. 健康告知书(详见各险种):按公司填写规则填写。
4. 其他资料(详见各险种):由核保员从实际情况出发要求客户提供,按公司规则填写。

2 一般投保规则
一般投保规则是指对各个条款都适用的基本投保规则,投保时需要首先满足这些条件。

2.1 团体建立的原因:
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它(含临时)合法团体,不接受以购买保险为唯一目的而临时组成的团体投保团体保险。

2.2 投保员工资格:
1. 保险人和投保人具有在明确的雇佣关系或其他合法的可保性关系,注意一般不承保兼职员工,季节性工作者。
2. 投保时在岗正常工作或学习、身体健康的全职员工。
3. 被保险人有稳定的收入。

2.3 连带被保险人资格:

  • 连带被保险人是指团体成员本人的配偶、子女,且同一被保人不能分别以两种身份投保;
  • 连带参加保险的家属必须在投保当地居住半年以上,并在投保所在地有固定居住地址者,在发生意外或疾病医疗费用时必须在相应的条款指定的医院治疗;保障期间内连带被保险人以投保所在地为主要居住地;
  • 投保人全额负担保险费时,符合投保条件的连带被保险人须全员参加,被保险人自负部分保险费时,符合投保条件的连带被保险人的参保比例必须达到连带被保险人总人数的75%以上;
  • 被保险人配偶的投保年龄范围为20—60周岁,被保险人子女的投保年龄范围为0周岁(满30天且出院)至17周岁,如该子女未婚且未就业,可放宽至23周岁,该被保险人符合投保条件的子女均须投保;
  • 连带被保险人55周岁以上的人员不得超过所有连带被保险人的15%;
  • 连带被保险人每个险种的保险金额(或给付限额)不得高于该保单中被保险人本人相应险种的保险金额(或给付限额)的50%,且所有连带被保险人每个险种的保险金额(或给付限额)的总和不得超过员工本人的保险金额(或给付限额);连带被保险人的寿险、意外险的最高保险金额限额为各30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未成年的连带被保险人的意外险及寿险总保险金额不超过10万,其余地方不能超过5万;
  • 被保险人脱离被保险团体时,其连带被保险人同时自动脱离。

2.4 投保团体的大小:
1.非健康险人数要求:一、二、三类行业,团体投保的最低投保人数为8人.四类行业或以上的团体投保,最低投保人数须达到20人。
2.健康险人数要求:最低人数8人或以上;

2.5 区域性:
1. 出境人员、外籍(含港、澳、台)人员投保限制

  • 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员投保健康险的前提是:必须在中国大陆居住并工作半年以上,并且,健康险责任适用范围仅限中国大陆。
  • 被保险人为出境人员(半年以内)时,一般只能投保意外险及意外伤害医疗险,不得承保住院医疗、住院现金保障、等健康险种。

2.6 投保团体的等级划分:
1.划分的标准是合法的,合理的。
 可参考以下划分标准。
 A.统一无区分
 B.按职务区分
 C.按工资区分
 D.按工种区分
 E.其它区分(如服务年限、工龄等)
2. 所有被保险人按照划分的标准参加该等级保障计划;
3. 同等级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或保险费应相同;
4. 同一次投保只能选择一种等级划分方式,且一般最多只能有五个不同等级;
5 .较低等级被保险人的保额不得超过较高等级被保险人的保额;最高等级被保险人的保额不得超过低等级被保险人平均保额的10倍。

2.7 投保率:
1. 如果全部保险费均是由企业或单位出资,那么投保率必须为100%;
2. 如果被保人自付部分保费,参加人数必须达到可保人数的75%以上;
3. 投保人全额负担保险费时,符合投保条件的连带被保险人须全员参加。被保险人自负部分保险费时,符合投保条件的连带被保险人的参保比例必须达到连带被保险人总数的75%以上。

2.8 受益人:
凡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必须经被保险人亲笔签字同意。如果不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则默认继承人为法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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