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内容 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因遭受本附加合同约定之意外伤害而住院治疗的,按下列约定给付。 计划A:每日住院现金保障 一份计划A提供每日10元的住院现金补贴,每次住院最高给付180日,最多可购买10份。 计划B: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一份计划B可最高1,000元的赔偿额 (给付实际发生合理医疗费用的70%,以最高赔偿额为限)
投保年龄 计划A:16-65周岁 计划B:16-65周岁
交费方式 1年交,可续保至70周岁
保障期限 1年,可续保至7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