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内容 1.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按合同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 2.残疾保障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致残的,按残疾程度给付。
投保年龄 16--65岁
交费方式 1年交,可续保至70周岁
保障期限 1年,70周岁前可续保